【作弊的一瞬】文:Edkin@RTW

Edkin - 人間定格

前幾天中國某半馬拉松的參賽者集體抄捷徑的視頻在網上熱傳,然後更被主流報紙報道,連一向對馬拉松新聞不甚留意的朋友都有看到。網上評論自是大加鞭撻。批評容易,但跑到想放棄,又誰有沒試過?

幾年前跑田中馬拉松,那一年的天氣熱得緊要,跑到覺得自己有點中暑的感覺。到八堡圳(圳就是灌溉用的水溝) 的時候已是三十多公里,就是沿著水道兩邊跑來回。自己的腳步越來越沉重,比自己快的跑手就在對面一路往回跑,自己卻一直都未跑到折返點。那時候我只是很想快點回到終點休息,就開始萌生了不如就這樣走過對面回去這樣的想法。雙腳不斷向前走,這個想法就一直揮之不去。

直至有一刻,我見到有跑手真的就這樣跑過對面,然後往回跑。
那一刻我心裏有點崩潰,對嘛,原來不只有我一個這樣想。反正時間已經不堪入目,而且歡樂為主,又不是爭取什麼成績,就這樣跑回去沒有什麼所謂吧?

不知道那時候為什麼偏執地堅持繼續跑下去,反正我沒有把這個邪念付諸實行。但是我沒有忘記,那個讓我想跑過對面的一刻心情。
而説到掙扎,兩年前跑Hard as Nalys次才最刻骨銘心。

一開始的時候看這個比賽只有四十多公里,以為不會太難。怎知道那天天氣特別熱,疲勞來得特別快,跑了四分三的距離已經冒出了想快點到終點回家的感覺。最致命的,還是因為其中一個標誌的方向有誤,我在三十多公里的地方竟然白白地走上了釣魚翁、、、 整個比賽就附送了香港三尖之一。而回來之後,路上都幾乎見不到其他參賽者了。

好不容易來到清水灣道盡頭迴旋處的補給站,那一刻完全是人間交叉點:補給站後面就是回去終點的路,但我卻應該往旁邊走,完成剩下來往龍蝦灣郊遊徑走一圈的一段賽道。疲態盡現的我,那時候完賽什麼的都已經拋諸腦後,我只想就在這個地方向終點跑回去,拿回行李之後就坐車回家。最折騰的是,往龍蝦灣跑完之後其實就是要回到這個補給站作為最後的CP!

我在那個補給站猶豫了一個世紀,最後也許是面皮太薄還是什麼原因,我終於決定去龍蝦灣方面走,完成最後一段的路程。我必須承認,這一段路,我一邊跑,後悔的感覺從未離開過心頭。龍蝦灣的山不高,最多只有不足三百米,感覺卻比爬上大東山還要難。再次經過那個檢查站的時候,我面如死灰,這時候才真正走上回程的路。在最後的一段大拗門路上,遇上了前段一直在我前面不遠的跑者,已經換好衣服穿著拖鞋對我說加油,那一刻的厭世感,至今難忘。

這兩次,一念之差,我也許就會作弊了。沒有作弊,是因為覺得既然參加了,完成全程就是一種責任。但更重要的,應該是之前的各個比賽都有覺得難受的時候。那些難受,讓我認識到再困難的路,一步一步走也總會走得到終點。到比賽完成之後,就會覺得那些難受雲淡風輕。而多苦的苦也捱下去,比賽履歷上就會增加一個成功完成的比賽,而不是在之後即使後悔,卻沒法回到作弊那一瞬,去完成那一個未曾完結的賽事。

完成一個比賽,究竟代表什麼,這一點跑者心裏最清楚。作弊之後即使沒有其他人發現,這件事卻會相伴一生。難捱的比賽,一生裏面總會出現,希望我們都能堅強面對每個挑戰,不留遺憾。

作者Facebook 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edkinphoto

View original post

【加拿大溫哥華BMO馬拉松EXPO – 在地球另一邊的跑步文化( 下)】/ Edkin

Edkin - 人間定格

陽春Expo

看過另一位編輯HY 兩年前的報導,就知道溫哥華馬拉松的EXPO相當陽春。參加人數不多,又缺乏大型贊助商(主要服裝的品牌不過是Running Room),進去拿個號碼布以後就真是一眼望通。紀念跑衣更是貫徹加拿大的環保作風:索性即場才在衣服上印上比賽logo、距離和年份,這樣就不會有任何的衣服到最後要廉價賤賣、、、這真是小型比賽小型廠商才做得到。

DSCF8152DSCF8153

DSCF8162DSCF8157

EXPO裏面都有其他運動用品,但大都是以跑鞋為主。另外就是加拿大的名產:各式各類的fruit bar和energy bar(比香港便宜接近一半)。在展區的後尾,展出了自1972年起到現在的賽道地圖和冠軍名字,賽道由Stanley Park 跑五圈到二千年代的九曲十三彎,至現在終於比較直路,發展和改變可不少。令人驚訝的是由七十年代起有落相當多的日本人勝出冠軍,日本和溫哥華的聯系,比很多人想像都深。

DSCF8156 配速手帶,還有水印版,值得拿!

DSCF8164DSCF8165DSCF8166DSCF8167

DSCF8168 Crazy…. 個圈點兜呀?

到最後拿到t shirt就完成了整個EXPO,t shirt 前面只有小小的一個logo 真是不提也罷,背後印上的賽道地圖,裏面的每一個小區都幾乎是卑詩大學(UBC)學生的生活圈,學生時代的回憶,頓時回到心頭。至於跑手包、、、一個寄物膠袋,一本小冊子,再加一本介紹加拿大比賽的廣告書,一條贊助商送出的能量糖果,和臨出門口再派的手套、、、 就只有這麼多了,要什麼資訊就上網看,連簡介手冊都沒有,應該是說環保還是資源緊拙?

31906163_10156308665283685_6375316073973022720_n31895189_10156308665148685_6702358914232483840_n

自己看過好幾個一流的賽事,相比之下無法不覺得溫哥華太寒酸。所以,人生不要太早吃到黯然銷魂飯,不然以後要令到自己覺得開心興奮的事情就很難了。

Vancouver Expo 上篇連結:https://wp.me/p4UJer-Cu

#溫哥華BMO馬拉松, #Vancouver_BMO_Marathon, #Vancouver, 馬拉松 看世界 /Run the World

作者Facebook 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edkinphoto/

View original post

【加拿大溫哥華BMO馬拉松EXPO – 在地球另一邊的跑步文化(上)】/ Edkin

Edkin - 人間定格

31944186_10156308665118685_6782058105493520384_n

OKOK… 其實溫哥華馬拉松呢,實在是地方小賽事,規模上實在沒有什麼好報導。不過小編既然已經長駐溫哥華,有著地利不報導也說不過去。如果大家看了覺得簡陋,就姑且容忍一下。😂

大牌子馬拉松之外的真實世界

在介紹之前不妨淺談一下北美洲的跑步文化。北美洲路跑,相比起全世界其他地方算是字號老人數多。隨便舉一些數字都嚇壞人:波士頓馬拉松辦了121屆,紐約馬拉松完賽人數達51’000人以上,甚至連這個小小的溫哥華馬拉松,也舉辦了四十六屆!

但是,平常在街上卻絕對感受不到跑步盛行的氣氛。純粹因為地方大,而且每一個人的時間更加有彈性,所以即使在熱門的跑步路線上跑十公里,能夠遇上的人也可能不超過十個。所以在北美洲,跑步是一種相當自主,甚至乎是孤獨的一種運動。雖然平常都會有跑會定期聚會,但其他大部分時間都是各自修行。

許多跑者,只視跑步為的生活習慣(看過小弟的部落格就知道加拿大的跑者跑步是風、雨、雪不改)。再加上北美洲穿州越省的交通費並不便宜,跑者對參與其他地方的比賽並沒有像亞洲地區一樣那麼熱衷。

png0121Nwindstorm-03DSC_1504

而且很多每個月都跑二三百公里的跑者,都不一定有興趣參加馬拉松。而他們一但參賽,就會像Runner’s World裏面那些hard core訓練一樣狠狠地訓練六個月,誓要拼老命破PB,也幾乎沒有所謂run for fun這回事。雖然天天跑步不偷懶,但他們可能只有參加過幾個馬拉松。每每當他們知道我們跑了十幾廿個馬拉松,都會露出難以置信的神色。所以除了六大和那幾個比較有名的比賽一票難求之外,其實一般的馬拉松參加人數和參與程度都偏低。

DSCF8147

溫哥華馬拉松綜合所有距離的參賽者有一萬六千人,就已經算是加拿大第二大馬拉松賽事了。它的全程馬拉松名額只有五千,在EXPO之中即場報名都還有剩餘名額;多人跑步但少人比賽,這才是北美洲現實的情況。

#溫哥華BMO馬拉松, #Vancouver_BMO_Marathon, #Vancouver, 馬拉松 看世界 /Run the World

作者Facebook 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edkinphoto/

View original post

【給跑完十公里的你】/Edkin

首先說一句:恭喜!

不必廢話的成就

值得慶賀的,不是因為什麼 #突破自己 #我偏要跑 #JustDoIt #RunGirlPower#etcetcetc。想一想,你過去這段時間會去跑步,只是純粹為了拍一張selfie放上IG呃like?或者只是為了爭一口氣來什麼 #我偏要跑?No。你今天跑完這個十公里,應該能夠感到自己簡單地不過是愛上跑步。雖然跑步讓你汗流浹背,但是跑完之後那種帶氧運動所獨有的滿足感卻更叫人上癮。為什麼要跑步?純粹是自己喜歡,還要什麼gimmick嗎?

以後還有什麼距離去不到?

而且,因為你開始了長跑這個運動,你為自己的人生找到了一樣你喜歡而又能持之以恆的活動,也為你自己的人生增加了一種可能。現在起,你不但知道追巴士難不到自己,你更知道即使由天后走去筲箕灣再回來維園也不過是十公里,以後就會更輕描淡寫地和朋友一起繞著城門河跑一圈,甚至由荃灣跑到深井食燒鵝也沒問題,一點都不用擔心自己有沒有這個能耐,因為你今天成功了,成為了另一個十公里跑手;這個里程,以後你都有這個信心能夠熬過去。

It’s fun! Yeehoo~~~~

從零九年開始每年參加渣打馬拉松,今年因為移居外地,終於成為了這個比賽的旁觀者。當大家正在清早摸黑起身準備參賽的時候,我卻在地球另一邊和一班傻人在trail run。早上8時,攝氏六度,下著雨,還是聚著一班人急不及待的出發。反正這裏的冬天從早到晚都在下雨,誰都沒有在意,想要跑步的毒癮發作起來比起淋雨才更難受。在森林中輾轉上山,卻始料未及地在中途下起雪來。結果一班人衹有跑得更高興。在開始下山之前腳踏著20厘米深的白雪,所有人更像小孩子一樣笑著大叫 “It’s fun! Yeehoo~~~~” 就往山下衝去。

DSC_1231

我會心微笑地想,最近常常看到人說「勿忘初心」。看到大家這種樂在其中的感覺,不就是每一個人跑步的初心嗎?當我們可以放開地跑的時候,臉上常有的表情不是痛苦,往往更是帶著笑容。

十公里之後 更大的世界

自從第一年參加渣打十公里之後,仿似得到了走遍全世界的門票。因為有了這個能耐,自己能夠比一般的旅客多一種方法去見識不一樣的風光。喂喂,今天跑完十公里,感覺很好吧?還未算呢,前面有更好的風光在等著你。練好了跑馬拉松的距離,你可以到台灣跑彰化三馬(二水、田中、鹿港)感受只有跑者才能看到的鄉土情懷,也可以去日本指宿享受只有跑者才能親自享受的美食、油菜花和黑沙浴,更可以和五萬個跑手一起跑在紐約中央公園旁邊的第五大道上、、、

很想要吧?剛跑完十公里的你已經在起點了,快點跟上來,我們會和你一起用馬拉松來看世界。

【陸王―Every day I listen to my heart】/Edkin

Edkin - 人間定格

Screen Shot 2017-12-24 at 6.04.38 pm

很多跑友留意追看的日劇《陸王》在剛剛的星期日終於迎來了大結局。雖然結局都算是在大家的預算之內,但也算是近年難得看的人見血沸騰的跑步劇集。已經給大家兩日時間,未知道大家自己看完了沒有?

(注意:內含大量劇透。請未觀賞最終回內容的朋友自行斟酌👍

不打就不會輸 要打就一定要贏

在大結局的第十集裡,可說是把整套劇集幾個最重要的命題作一個總結。首先不要忘記這套劇集的原著作者就是《半沢直樹》的池井戶潤。所以陸王雖然主題是跑步,它背後更多的意象,是指向日本現在迷失的經濟發展。宮澤社長在決定接受融資,繼續開發陸王的時候對員工的致辭,幾乎已經概括了全套劇集所要包含的中心思想:「不去挑戰的話,雖然沒有失敗但是也沒有勝利。只是為了延續下去,沒有意思。而真正一敗塗地,是放棄挑戰的時候。」

Screen Shot 2017-12-26 at 12.06.06 am

眼下很多大型的日本企業,例如以前手執家電牛耳的Sony和Panasonic,曾經擁有半導體半邊天的Toshiba,光學器材稱王稱霸的Nikon和Pentax,都在中國和韓國的競爭對手凌厲的狙擊之下,或者在潮流的改變中苦苦掙扎,更失去昔日的領導地位。當然境況未至於慘淡得像只有20名員工的小作坊,但是那種「若果不以現有的優勢去開拓新的道路,最終還是會窮途末路」的景況是一樣的。這種要「勇敢向前闖,開拓新天地」的精神,是池井戶潤對日本企業乃至個人的寄語,所以才有宮澤社長,飯山先生和茂木選手這些背負著這個命題,努力爬起來的落水狗的故事。

重拾人本價值

是因為有感於現今世界再沒有忠勇信義?劇中不止一次提到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互助關係。宮澤社長每次艱難的決定背後,都是員工上下一心成為他背後的助力。把這個精神發揮得淋漓盡致的一幕,當然是茂木推掉Atlantis 贊助時候所說的一番話:趨炎附勢很容易,但是他更希望相信在自己跌倒時仍然相信自己的人。這種在艱難時候共同進退的信義精神,當今之世,仍有幾何?又或者這種如今已經失落的信義,正時我們在最艱難的時候所需要的動力?

當茂木跑到最後兩公里,心中難免擔心傷害會否復發之際,正是小鉤屋同仝的信念支持茂木,放心發揮出自己的狀態戰勝一切。又或者我們可以自問,不顧一切挺身而出支持到底,自己又有沒有這種勇氣和信心去對其他人?

長跑路上的一切

不錯,長跑運動在《陸王》裏只是一個載體,不過因為製作認真,加上長跑運動深入日本民間,令《陸王》裏面的運動場面比起當中的商戰更加扣人心弦。第七集中的新年驛傳,兄弟班的感情深厚令人動容就自不待言;最終回茂木Vs毛塚的種種仔細,例如劇集中對於分段的時間配置,標準的旁述,還有三千名行田市市民義務作為觀眾的臨時演員,又怎麼能不讓馬拉松迷津津樂道?其中一些小枝節,例如毛塚補水失誤(川內優輝亦曾經試過),上坡路段的攻略,簡直彷似親身觀賞一場精彩的馬拉松賽事一樣。

看完最終回,自己在日本跑馬拉松時獲得路上市民的打氣鼓勵,那一份熱暖,以及衝線之後的激動,各種回憶霎時充滿心中。如果仍然有朋友不明白為什麼要到日本去跑馬拉松,看過《陸王》之後就應該清楚明白了。

Screen Shot 2017-12-24 at 6.49.15 pmScreen Shot 2017-12-24 at 6.49.35 pm茂木與毛塚 日劇中經典的對手

有些跑友會質疑,為什麼毛塚一直以來對茂木這麼不客氣,在長跑的世界有必要嗎?熟悉日本劇集的朋友一定會知道,再厲害的主角都必然有一個難分高低的對手。主角在明對手在暗, 有戴志偉就有小志強,有阿寶就有馬莎。而茂木與毛塚,更貼近的例子就應該是櫻木花道與流川楓吧?要做到亦敵亦友惺惺相惜,未到結局一集都不會成事的。就看他們在最終回裏面hehe地笑得多燦爛(哈)。

Screen Shot 2017-12-24 at 6.43.13 pmScreen Shot 2017-12-24 at 6.43.24 pm熱血 所以太完美

有很多戲劇,都犯上了因為有太多內容想説,結果弄得劇力不集中,或者弄得婆媽繁複。《陸王》也包括了很多不同的「小題目」,可幸通過相當的簡化,令每一集都可以在交待劇情進展之外,也能夠有每集感動人心的一幕。所以即使這個故事有很多地方都未免太過理想化,以劇情進展作為考慮,裏面種種也是情有可原。大家就不要去辯駁,茂木對大牌子毀約的賠償,又或者一大班人的人工怎麼辦。我們既然每一個星期都被熱血的感動了一次,就不要太計較了。

Every day I listen to my heart

最後為大家送上《陸王》劇中的插入歌《Jupiter》的中文翻譯。這一首平原綾香2003年的舊作,在日本經常都會被用作打氣歌曲。在《陸王》中每次出現都成為了催淚位,歌詞的意思,也再度貫徹《陸王》中「信念」的意旨。我猜以後在日本的馬拉松路上,應該會常常聽到這首歌吧。

特別鳴謝 Tamago 語言研習中心的 Tiffany 提供翻譯。


《Jupiter》曲: G.Holst /詞: 吉元由美 /唄: 平原綾香
Every day I listen to my heart
(我)不孤單 (原文: 不是一個人) (這裡用了”我”這個主語, 原文沒有subject, 但參考過陸王的內容, 宮澤決定開發跑鞋, 困難重重當中得到各方支援, 譬如第二話宮澤+飯山的片段就有出Jupiter)
心底的深處 連在一起
超越無疆的時空 閃耀的星星
相遇的奇蹟 教會了我
Every day I listen to my heart
(我)不孤單
在宇宙的胸懷裡 被擁抱

我這雙手 能做到什麼?
我讓它觸碰傷痛 靜靜的閉上雙眼
比失去夢想 更悲傷的事情是
不能相信自己
為了學懂愛 而孤獨的話
那些沒有意義的事 就不會發生

為內心的寂靜 澄靜耳朵

只要呼喚我 哪裡都會去(直譯。用優美一點的中文大概是:赴湯蹈火 的意思)
將你的那眼淚 變成是我的 (因為原文太精簡,全部寫出來會畫公仔畫出腸。但其實行文很man)

如今我 抱緊自己
生命溫度 (我)感受著

我們誰也 不是一個人(並不孤單的意思)
以真實的自己 被愛著 (原文是 being loved as who we are)
用你期望的方式活出 閃耀的未來
永遠地歌唱 為你

作者Facebook 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edkinphoto/

View original post

【陸王:在跑步的時候想的是…】/Edkin

Edkin - 人間定格

以長跑運動為主幹,加上《半澤直樹》式的熱血敗部復活戰,日劇《陸王》近日走勢凌厲,成為跑友之間的必看劇目。有關這套劇集的細節和導賞就交給我們《馬拉松 看世界》的日本專才安騏為大家介紹,我就不必班門弄斧了。如果討論劇集本身,又未知道有幾多朋友被其中某些場面所觸動?

暫時到第8集為止,最令我動容的一刻並不是茂木代表他自己公司的團隊贏得區間獎的一段,反而是在第7集,宮澤社長知道自己的兒子拼命四出尋找新的物料供應商之後,後悔自己的軟弱和猶豫,就在夜晚穿著陸王,一個人走到街外跑步的場面。

Screen Shot 2017-12-15 at 5.29.06 pm

在跑步的時候,心裡想的是什麼?很多時候是每天工作,又或者是家裏的事情。有些時候是猶豫不決,有些時候是千愁萬緒。然而事情在一呼一吸之間,即是未必找到解決方法,至少心情會隨著汗水流淌而平靜下來,好像能夠看到一個前進的方向。

大概是因為跑步的時候,難得讓我們直接面對自己,不必面對其他人,也無需向任何人解釋。跑步最可貴的可能是帶來心中的釋懷和,以及和自己內心對話的時間,而不是為了獲得他人欣賞和讚美。

宮澤社長停下來之後,一邊喘著氣一邊下了繼續堅持開發陸王的決定。自己有多少次,也是在跑步中穩住了搖擺不定的心情?看到這一段,難怪會有所同感。

Screen Shot 2017-12-16 at 9.37.01 pm

像九把刀說的一樣,人生就是不停的戰鬥。宮澤社長、年青的宮澤大地、茂木選手、銀行員坂本(半澤直樹?)、飯山先生、、、他們這些underdog,都在陸王奔跑之中受到一定的救贖。他們的堅持和決心正是每一次動人心弦的地方。

Screen Shot 2017-12-16 at 9.20.51 pmScreen Shot 2017-12-16 at 9.22.28 pmScreen Shot 2017-12-16 at 9.25.39 pmScreen Shot 2017-12-16 at 9.15.59 pm

不知道大家最受《陸王》感動的一刻又是什麼呢?

作者Facebook 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edkinphoto/

View original post

Beer Run ― Why So Serious?/Edkin

昨日看新聞,看到浸會大學體育學系副教授雷雄德大力鞭撻《全城街馬》的Beer Run,認為「將飲酒與運動混為一談,是絕對錯誤的做法。」 我覺得這個說法實在是太有道理,字字鏗鏘。

《全城街馬》的Beer Run 是什麼呢?正式來說這個項目應該是Beer Mile才對。這個項目源起於北美洲的大學校園每個週末的Beer Garden,即是個學生屬會以大量入貨方式,提供廉價啤酒,讓學生在下課後的校園裏飲酒狂歡。酒過三巡,當然荒誕事情一籮籮,不必一一細表。喝到半飽之間,輸賭誰能夠再繞場跑圈不醉倒或者不嘔吐,絕對是其中一種想像之內,情理之中的遊戲。因為各地不約而同都這麼玩,所以真正的起源已不可考。

但是如果要追溯到最早有成文條款,以及有文件紀錄的比賽,已經可以追溯到80年代後期。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那個年代互聯網剛剛設立,有關比賽的資訊在最初期的互聯網中迅速傳遍各大校園。反正每週末都已經喝得七昏八倒,這個比賽的瘋狂搞笑很快就令各個學院爭相仿效,賽後的各種趣事和紀錄再上傳到互聯網上;周而復始,令到這個賽事更具規模。

Beer Mile Official Blog: Beermile.com – The Official Beer Mile Resource

說了這麼一堆歷史,不過想說明這個比賽的原意根本就是為了好玩。如果不好玩的話,就不會經過了三十多年仍然有這麼多人樂此不疲。一班人喝得半醉,開心講大聲笑,這種樂趣參加過就會明白。之所以我覺得雷雄德沒有說錯,因為Beer Mile根本與推廣運動健康,或者鼓勵酗酒都無關。

對真正喜歡跑步的人來說,每天跑步就像每天要上大號一樣,不過是每天的生理習慣,完全不值一曬。對習慣喝啤酒的朋友,啤酒的存在就像食物多於酒精。成年人對於跑步和酒精都有自己的判斷,大概不需要像黃毛小兒一樣要人事事叮嚀;如果自己都不能夠對自己負責的話,法律上給你一個成年的年紀來做什麼?還是說,好像近日家長因為學生守龍門沒有帶頭盔,就要去把教練告上法庭是合理的事?據說衛生署還要求各院校都制止學生參加Beer Run呢!? 這裏一想到Beer Run 的源起,真是馬上笑出聲。

說實在,四罐啤酒跑1600米又算什麼?每年5月在比利時Liege 所舉行的Beer Lover Marathon,就是足本全程的42公里,穿過大街小巷,各種特色啤酒從頭喝到尾。我們有幾個朋友剛剛參加,玩得不亦樂乎,台灣更有團體組團參與。除此以外還有歷來享負盛名,在香港更以知名長跑教練作招來的法國波爾多紅酒馬拉松了。這些比賽難道都是「推人去死 」?還是市民大眾都自覺我們是東亞病夫,無法與歐西民眾相提並論?否則對這麼一個簡單的比賽都要口誅筆伐,也太可笑。

Beer Lover Marathon @ Liege,自己看相片,小朋友做義工,跑樓梯又有,船P又有,芝士都有,死得喇死得喇….

我當然也很感激衛生署多多關心香港市民的身體健康,不過應該輕鬆的事情太認真,應該認真的事情就含糊以對,就未免過猶不及。想請問衛生署到現在還有沒有跟進食水含鉛的問題呢?有沒有跟進監督各個有鉛水問題的屋苑是否已更換食水喉呢?是不是問題沒有人提起就不存在呢?有精力的話,關心一些大問題是不是更加有價值?

Screen Shot 2017-08-02 at 10.31.14 am

Photo Source: http://news.memehk.com/posts/8675

20622821_10155575280103685_1292241629_o

筆者去年和友人私下跑的Beer Mile,跑完之後High到即使場玩水,笑了好幾天。

最後我不得不重申,喝四罐啤酒跑1600米,真的沒有什麼大不了。如果有試過的朋友都應該會知道,覺得飽到嘔遠遠多於醉到嘔,因為一般人大概十分鐘就已經跑完,都未開始感受到酒精,全程就已經完結,High是留在賽後才High的。如果有些人覺得這是推廣不良文化,對不起,我只是覺得這樣說也實在太不堪。事關最新Beer Mile的世界紀錄是在去年做出的4分34秒。有本事的話可以試試完全不喝酒跑跑看,我猜能夠跑得進5分鐘之內的也沒有幾個人。自己不敢做,不等於事情做不到。現在挑戰Beer Mile 的跑手統統都是田徑場上的強者。

92004

Beer Mile Official Race ,我不太喜歡,因為太認真…勁!

2FA9A6FA00000578-0-image-a-12_1451399489968

前世界紀錄跑手Lewis Kent (2015)

5841a77182375

新世界紀錄跑手Corey Bellemore,更成為Adidas贊助跑手。

源自於大學校園的Beer Mile,年青有活力的人應該都會喜歡。如果有些人覺得它又危險又魯莽,那麼應該是這些人身心都太過老化,the fun is too much for them。

利申:我只是一個跑步專頁的編輯,沒有必要為《全城街馬》說項。我從來都支持肯求變,肯舉辦新賽事的團體。如果有其他團體都舉辦Beer Mile,記得通知。我一樣舉腳支持。

作者Facebook 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edkinphoto/

書展時節說跑步/Edkin

20258037_646810102188102_4057490608530827061_n

香港書展正在舉行,很多喜歡看書的朋友,應該都在這幾天逛得樂而忘返。在我們編輯部之中,村上春樹應該是我們最喜愛的作者之一。因為有關跑步的感覺,相當個人、鎖碎而微妙,不容易用文字來表達。書寫跑步,最好的文字首選村上春樹。

跑步這樣辛苦的事情,為什麼我們對它難捨難離?不管是天雨還是酷暑,我們依然甘之如飴?在村上春樹的《身為職業小說家》一書之中,他就講述了持續三十年跑步之中的種種思量。我們特意摘錄一段,在這個閱讀的時節和各位分享:
————————
要學會保持持續力,該怎麼做才好呢?

對此,我的答案只有一個,非常簡單──鍛鍊基礎體力。獲得強壯的、頑強的身體體力。站在自己身體的這邊,經常為身體設想。

當然這純粹只是我個人的,而且是經驗過來的意見。或許並不具有普遍性。不過我在這裡本來就是以個人的身分在談,因此我的意見總會變成個人性的、經驗性的東西。我想應該會有不同的意見,那就請從別人的口中去聽吧。請容我陳述我自己的意見。有没有普遍性,請由您來決定。

世間似乎有很多人以為,作家的工作只有在書桌前坐下來寫字而已,因此跟體力没有關係,只要有足夠敲敲電腦鍵盤(或在紙上運筆)的指頭力氣就夠了吧。說到作家本來就是不健康、反社會的、反世俗的存在,因此不必呼籲維持健康啦、健身啦。世間這種想法還很根深柢固。而且這套說法某種程度上也可以理解。我想也不能以這是老套的作家形象,就簡單帶過。

只是實際上自己試做看看,我想可能就會明白,每天五小時或六小時,為了在桌上的電腦螢幕前(當然在水果紙箱上的四百字稿紙前,也完全没關係)一個人坐著,集中意識,構想故事,是需要不尋常的體力的。年輕時期,或許没那麼難。二十幾歲、三十幾歲……這種時期身體還充滿生命力,猛烈地使用身體,身體也不會發出怨言。專注力如果必要也比較簡單喚起,可以維持高水準。年輕真是好事(要叫我重來一次卻有點傷腦筋)。但以非常一般的情況來說,隨著迎接中年期之後,很遺憾體力就會下降,瞬間爆發力也會降低,持續力會衰退。肌肉會鬆弛,身體會附著多餘的贅肉。「肌肉容易鬆弛,容易長贅肉」對我們的身體來說,成為一個悲痛的命題。而且要彌補那樣的衰退,為了維持體力,經常性的人為努力已經成為不可或缺的事情。

而且如果體力再減退的話,(這也只是以一般而言)思考能力也會隨著呈現微妙的衰退。會失去思考的敏捷性、精神的機動性。我在接受一位年輕作家的採訪時,曾經說過「作家如果長贅肉就完了」。這是極端的說法,我想當然有例外,不過或多或少可以這樣說。那是物理上的贅肉,也是隱喻上的贅肉。許多作家以提升文章技巧,或意識的成熟之類的來彌補那樣的自然衰退,但那畢竟還是有限。

此外根據最近的研究,腦內海馬迴神經元的產生數目,可以藉有氣運動而大幅增加。有氧運動是指游泳和慢跑等長時間的適度運動。然而這樣所新生的神經元(neuron),如果置之不理的話,二十八小時後就會變得毫無用處而自動消滅。真可惜。不過那新生的神經元如果給予知性刺激時,就會活化,和腦內的網絡連結,成為傳達訊號組織有機的一部分。也就是腦內的網絡會擴大,變成更密的東西。這樣可以提高學習和記憶的能力。而且結果,可以使思考轉成隨機應變,更容易發揮不尋常的創造力。使更複雜的思考,更大膽的發想也成為可能。換句話說,身體的運動和知性作業的日常性組合,對作家所進行的那種創造性勞動,能產生理想的影響。

我從成為專業作件家之後開始跑步(從寫《尋羊冒險記》時開始),從此以後經過三十年以上,把幾乎每天跑步一小時左右或游泳,當成生活習慣。可能身體本來就很頑強,在那之間身體狀況不曾出過大問題,腰腿也没痛過(只有一次打壁球時曾經有過肌肉拉傷的經驗),幾乎没停過,可以每天繼續跑步,一年跑一次全程馬拉松,後來也參加鐵人三項競賽。

也有人佩服地說,每天都能確實跑步真不簡單哪,意志力相當強噢。但讓我說的話,每天搭通勤電車到公司上班的普通上班族,體力上相當辛苦。比起他們在尖峰時段搭一小時電車,我可以在喜歡的時間在外面跑步一小時真是算不了什麼。也不是意志力特別強。我喜歡跑步,只是習慣性地繼續做適合自己性格的事情而已。無論意志力多強,如果是與性格不會的事情是不可能繼續三十年的。

而且那樣的生活累積下來,我常常感到,自己身為作家的能力也逐漸一點一點提高,創造力似乎也變得更堅強、更安定了不是嗎?雖然我不能秀出客觀的數值「你看,這樣多」來說明,不過我心中就是有自然的觸感和真實感。

即使我這樣說,周圍很多人還是完全没有理會。反而好像嘲笑的人還比較多。尤其大約到十年以前,人們幾乎不理解這種事。還有些人說「每天早晨跑步的話,變得太健康了,會寫不出好的文學作品喏」。本來文藝世界裡,對於鍛鍊身體就有從頭瞧不起的風潮。一提到「維持健康,」很多人似乎會想像到肌肉隆起的健美先生,但為了維持健康在生活中日常性進行的有氧運動,和使用器械所進行的像健身(body building)之類的東西就相當不一樣。

每天跑步對我來說有什麼意義,我自己長久以來對這件事也不太清楚。每天跑步當然身體會健康起來。脂肪會消失,能增長均衡的肌肉,體重也能控制住。但我平日經常感覺到,不是只有這樣。那背後應該還有更重要的什麼。但自己也不太清楚那「什麼」是什麼樣的東西,自己都不太清楚的東西也就無法對別人說明。

不過在意義暫且還無法適度掌握之下,總之這跑步的習慣,我已經固執地努力維持到現在。三十年是相當長的歲月。在那之間一直不變的維持一種習慣下去,畢竟需要相當的努力。為什麼能做到呢?因為我感覺跑步這個行為,好像把幾種「我的人生中不能不做的事情」的內容,具體而簡潔地表象化了似的。有這種籠統的、但強烈的真實感(體感)。因此即使心想「今天身體很累。不太想跑」,我還是會告訴自己「這對我的人生來說,無論如何不做不行的事」,幾乎是不講道理地去跑。那句話到現在,對我來說似乎已經成為一句箴言了。

我並不認為「跑步本身是好事」。跑步這件事單純只是跑步。没有好或不好。如果你想「討厭跑步」,那就没有必要勉強跑。要跑不跑,是個人的自由。我並没有提倡「來吧,大家一起跑」之類的。跑在街上,看見高中生冬天早晨被規定全體一起在外面跑步,我甚至不禁同情起來「真可憐。裡面一定也有人不想跑」。真的。

只是以我自己來說,跑步這個行為好像擁有相當重大意義的事。或者說,那對我來說,或對於我正想做的事情來說,某種形式上是必要的行為,在我心中這種自然的認知一直没有改變。這種想法,經常從背後推動著我往前進。在
酷寒的早晨。酷暑的中午,身體倦怠提不起勁的時候,會温暖地鼓勵我「來吧,加油!今天也要跑噢」。

不過我讀了有關神經元形成的科學報導時,重新想到,自己到目前為止所做的事情,所真實感覺(身體感覺)到的事情,本質上並没有錯。甚至深深感覺到,仔細傾聽身體真實感覺到的事,對於從事創作的人來說,真的是重要的作業啊。無論精神也好,頭腦也好,終究也是我們肉體的一部分。而且精神和頭腦和身體的境界,要我說的話──並没有那麼清楚明確的界線區別分開。

這是我經常說的話,可能有人會想「又來了」,但因為還是很重要所以在這裡重覆。好像很固執,對不起。

資料整理:RTW編輯部
————————
【優先閱讀】若不想錯過我們的深度分析文章、世界馬拉松快訊,不妨把「Following/追蹤」設定,設做「See First/搶先看」,並在「Get Notification/通知」一欄設為「On/開啟」
【本站博客】本站文章,盡在:
https://hongkongruntheworld.wordpress.com/

1.5% 完賽率的瘋癲山賽 ― Barkley Marathon/Edkin

人類除了喜歡重複犯錯,也一樣喜歡不停挑戰極限。曾幾何時,100公里山賽已經是重大挑戰。然而時至今日,很多山野跑手對100公里山賽已經當食生菜,現在動不動都要去到100英里 (168k)才算得上挑戰過長途極限。

然而世界是沒有盡頭的。參加長途耐力賽的人總是會 一次又一次,希望挑戰更遠更艱難的路途。跑極地,或者去參加因為Scott Jurek而廣為人識的「惡水超級馬拉松」(Badwater Ultramarathon), 都是這些自討苦吃的跑者心裏面的bucket list。而選項中不少得的,當然還有每年在美國田納西州(Tennessee)舉行的Barkley Marathon。

這個山賽的起源也真的有段故: 話說在1977年,刺殺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的兇手James Earl Ray 在田納西州的監獄越獄,有關部門在55個小時之後終於將他緝拿歸案。令人震驚的是,他用了 55小時卻竟然只不過離開了十三公里,速度極為緩慢。而這個賽事的舉辦者Gary Cantrell笑言如果自己跑,這個時間應該可以跑100英哩。這樣一句戲言,促成了他舉辦一個以越獄位置作為賽段的比賽,Barkley Marathon由此應運而生。

barkley-marathon-course-washington-post

要參加這個比賽,過程也不輕易。 比起UTMB明明白白的儲分數,參加這個比賽更像考名牌大學:先寫一篇短文介紹自己,然後告訴主辦者為什麼要讓自己參加這個比賽。如果能夠成功入選,就會獲得一封神秘回信,到時才告訴參加者有關參賽的詳細內容。跟據過往參加者的描述,光是知道要怎麼寫這篇文章和怎樣投遞已經是一個best keep secret。 如果不是對這個比賽非常非常之有興趣和有極端的熱誠是不會有機會報名參賽的。

01

laz4.inart

都每年四月,來自四面八方的參加者就會集合在田納西州的Frozen Head 州立公園的黃色鐵閘外等候主辦者Cantrell宣佈起跑的時間。 起跑前一個小時他就會吹響號角,然後所有跑者在鐵閘前等待他點起一根駱駝煙,隨著香煙的燃點,比賽正式開始。參賽者沿途基本上都會是孤軍作戰,很多「補給站」不過是無人看管的水機,每一個checkpoint其實就是一本書,參賽者去到每個check point就要把那本書上和自己的編號同一頁碼的那一頁書撕下來當作記認。 所以在這個賽事,check point會叫做”book”。 在60小時內沿這條路線不同方向一共跑五個圈,拿到每一頁書才算得上是”Finisher”。

story

TenPages

如果大家都到Wiki搜尋的話應該都會看到差不多這些資料。值得書寫的反而是這個比賽背後的種種心思。 100英里的賽事在今時今日來說 可能並不算特別困難,累計16500米的爬升,對那些山賽常客,也並不是難以達成。但是為什麼這一個比賽這麼多年以來卻只有寥寥十多人能夠完成比賽呢?

其中一位參賽者的博客文就寫得透徹:每一次Barkley沒有勝出,它就會變得更困難。這比賽的路線並不固定,裡面的爬升不只是崎嶇原始,穿山越林,更重要是令到比賽有接近無法完成的難度。越是研究這個比賽的相關資料,越是令我想起香港的四徑挑戰賽,縱是相隔千里,裏面的理念卻竟然有所相似:兩者都是提出一個看似無法完成的任務,令參賽者不得不面對自己個人的極限,從而重新認識自己。

106SPR15SUB012

barkleys-1

我在資料搜習的時候看過好幾位參賽者的回顧博文, 他們不約而同都用上”education” 這個詞語。山路的困難不以距離來計算,多變的天氣,原始的路線,都可以把難度以倍數升級。不論是學會對山保持謙卑,在路途上得到前輩的引領,以至接受並不是自己能夠控制的失敗,全部都是一種教育。這個比賽就是要讓參加者明白,所有比賽都是努力、耐力和運氣的加總,所以完成比賽並不是必然,亦不是最重要。認真參與的之後,所謂勝負,也不過是一呼一吸之間的那一根駱駝煙,原來何足掛齒。

DSCF2935-1024x683DSCF2936-1024x683

不錯,25年以來只有14個人完賽,但是每一個參賽者都上了人生寶貴的一課。今年的比賽也是非常的戲劇性,不但出現了第15位完賽者,名列第二來自加拿大溫哥華的 Gary Robbins 以時間上來說據說只差六秒,未能完成比賽。很多報章都以這六秒未能完賽作為新聞題材。但實際上他在最後一段走錯了路,跑少了兩英里,所以他始終與完賽有著一步之遙。

Finishing for Gary Robbins (Part 1/2)

Finishing for Gary Robbins (Part 2/2)

在許多新聞片段之中沒有看到的是,Gary 苦澀地接受自己無法完成比賽之後,還是笑了一笑和主辦者相擁。在Barkley Madathon發生的一切,對所有參加者來說都盡在不言中。為了挑戰極限,相信每一年都會繼續有人挑戰這個幾乎沒有人完成的比賽的。

作者Facebook 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edkinphoto/

Edkin - 人間定格

人類除了喜歡重複犯錯,也一樣喜歡不停挑戰極限。曾幾何時,100公里山賽已經是重大挑戰。然而時至今日,很多山野跑手對100公里山賽已經當食生菜,現在動不動都要去到100英里 (168k)才算得上挑戰過長途極限。

然而世界是沒有盡頭的。參加長途耐力賽的人總是會 一次又一次,希望挑戰更遠更艱難的路途。跑極地,或者去參加因為Scott Jurek而廣為人識的「惡水超級馬拉松」(Badwater Ultramarathon), 都是這些自討苦吃的跑者心裏面的bucket list。而選項中不少得的,當然還有每年在美國田納西州(Tennessee)舉行的Barkley Marathon。

這個山賽的起源也真的有段故: 話說在1977年,刺殺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的兇手James Earl Ray 在田納西州的監獄越獄,有關部門在55個小時之後終於將他緝拿歸案。令人震驚的是,他用了 55小時卻竟然只不過離開了十三公里,速度極為緩慢。而這個賽事的舉辦者Gary Cantrell笑言如果自己跑,這個時間應該可以跑100英哩。這樣一句戲言,促成了他舉辦一個以越獄位置作為賽段的比賽,Barkley Marathon由此應運而生。

barkley-marathon-course-washington-post

要參加這個比賽,過程也不輕易。 比起UTMB明明白白的儲分數,參加這個比賽更像考名牌大學:先寫一篇短文介紹自己,然後告訴主辦者為什麼要讓自己參加這個比賽。如果能夠成功入選,就會獲得一封神秘回信,到時才告訴參加者有關參賽的詳細內容。跟據過往參加者的描述,光是知道要怎麼寫這篇文章和怎樣投遞已經是一個best keep secret。 如果不是對這個比賽非常非常之有興趣和有極端的熱誠是不會有機會報名參賽的。

01laz4.inart

都每年四月,來自四面八方的參加者就會集合在田納西州的Frozen Head 州立公園的黃色鐵閘外等候主辦者Cantrell宣佈起跑的時間。 起跑前一個小時他就會吹響號角,然後所有跑者在鐵閘前等待他點起一根駱駝煙,隨著香煙的燃點,比賽正式開始。參賽者沿途基本上都會是孤軍作戰,很多「補給站」不過是無人看管的水機,每一個checkpoint其實就是一本書,參賽者去到每個check point就要把那本書上和自己的編號同一頁碼的那一頁書撕下來當作記認。 所以在這個賽事,check point會叫做”book”。 在60小時內沿這條路線不同方向一共跑五個圈,拿到每一頁書才算得上是”Finisher”。

storyTenPages

如果大家都到Wiki搜尋的話應該都會看到差不多這些資料。值得書寫的反而是這個比賽背後的種種心思。 100英里的賽事在今時今日來說 可能並不算特別困難,累計16500米的爬升,對那些山賽常客,也並不是難以達成。但是為什麼這一個比賽這麼多年以來卻只有寥寥十多人能夠完成比賽呢?

其中一位參賽者的博客文就寫得透徹:每一次Barkley沒有勝出,它就會變得更困難。這比賽的路線並不固定,裡面的爬升不只是崎嶇原始,穿山越林,更重要是令到比賽有接近無法完成的難度。越是研究這個比賽的相關資料,越是令我想起香港的四徑挑戰賽,縱是相隔千里,裏面的理念卻竟然有所相似:兩者都是提出一個看似無法完成的任務,令參賽者不得不面對自己個人的極限,從而重新認識自己。

106SPR15SUB012barkleys-1

我在資料搜習的時候看過好幾位參賽者的回顧博文, 他們不約而同都用上”education” 這個詞語。山路的困難不以距離來計算,多變的天氣,原始的路線,都可以把難度以倍數升級。不論是學會對山保持謙卑,在路途上得到前輩的引領,以至接受並不是自己能夠控制的失敗,全部都是一種教育。這個比賽就是要讓參加者明白,所有比賽都是努力、耐力和運氣的加總,所以完成比賽並不是必然,亦不是最重要。認真參與的之後,所謂勝負,也不過是一呼一吸之間的那一根駱駝煙,原來何足掛齒。

DSCF2935-1024x683DSCF2936-1024x683

不錯,25年以來只有14個人完賽,但是每一個參賽者都上了人生寶貴的一課。今年的比賽也是非常的戲劇性,不但出現了第15位完賽者,名列第二來自加拿大溫哥華的 Gary Robbins 以時間上來說據說只差六秒,未能完成比賽。很多報章都以這六秒未能完賽作為新聞題材。但實際上他在最後一段走錯了路,跑少了兩英里,所以他始終與完賽有著一步之遙。

Finishing for Gary Robbins (Part 1/2)

Finishing for Gary Robbins (Part 2/2)

在許多新聞片段之中沒有看到的是,Gary 苦澀地接受自己無法完成比賽之後,還是笑了一笑和主辦者相擁。在Barkley Madathon發生的一切,對所有參加者來說都盡在不言中。為了挑戰極限,相信每一年都會繼續有人挑戰這個幾乎沒有人完成的比賽的。

作者Facebook 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edkinphoto/

View original post

跑步的領袖有幾個/Edkin

Edkin - 人間定格

亞洲地區在論資排輩的傳統之下,甚少年輕政治人物能夠擔當重要位置,基本上全部都是阿公阿婆的年紀,難以與「活力」兩個字拉上什麼關係。而在歐西政圈崇尚個人魅力,年青人才就有機會上位,於是很多領袖都相對年青。例如上屆美國總統奧巴馬,一直都保持瀟灑挺拔的身形,在演講台上神采飛揚的樣子最能打動選民。但如果要說到近年最炙手可熱的政壇男神,則非加拿大總理Justin Trudeau莫屬。

Vancouver Pride Parade 20160731 Prime Minister Justin Trudeau along with his wife Sophie Gregoire Trudeau and kids Hadrien, Ella Grace and Xavier take part in the Pride Parade in downtown Vancouver, B.C., Sunday, July, 31, 2016. THE CANADIAN PRESS/Jonathan Hayward

Justin Trudeau時年只有45歲,出生政治世家,非但止是少有當上總理的父子兵(其父曾經也當上總理),更加是加拿大歷史以來最年青的總理,風頭很勁。而且他自由派的形象鮮明,例如在過去兩年都敢於以總理身份在溫哥華市帶領每年一度的LGBQT遊行,所以民意支持度很高。而且他外貌俊朗,更是花邊新聞追訪的對象。

Trudeau-620x332JT_R7

千萬不要會錯意,所謂花邊新聞並不是什麼桃色事件,而是各式各樣圍繞著他的「靚身形」所出現的軟性新聞。例如上個月底,有記者在twitter上載了一張「低抄」Justin Trudeau的相片,短時間內即成為了網上熱話:因為股形太正。相片瘋傳之餘惡搞亦有之。當以單邊主義為政的Donald Trump 在美國成為總統之際,比較二人股形的twitt可說最為爆笑。

JT_R8JT_R9

另一則就是Donald Trump的女兒Ivanka Trump 在二月中旬招呼到訪的Justin Trudeau時看似流口水的照片。當時Ivanka正在召開一個有關婦女就業的會議,Justin Trudeau應邀參加。期間各大傳媒的照相機都捕捉到Ivanka 又陶醉又春心蕩漾地看著Trudeau的樣子,成為了那天新聞的highlight。其實不只是Ivanka,之前已經有很多記者都見過例如英國皇王妃凱特和奧瑪屈臣看著Justin Trudeau時「紅都面曬」(臉都紅了)的樣子了。

JT_IVANKAmeme-kate-justin-trudeauJT_EMMAJT_EMMA2

總之你可以不認同Justin Trudeau靚仔,但不能否認他的吸引力。

當然,RTW並非Vanity Fair,這些花邊新聞本來並非我們的報導範圍。只是在最近的新聞裏面才知道,Justin Trudeau也是跑友!

JT_R1

去年六月,當墨西哥總統Enrique Pena Nieto訪問加拿大時,Justin Trudeau就和他在渥太華先來一課晨跑。這有像我們有跑友自遠方來,就約去跑個步一樣。而去年11月的時候,他訪問完古巴之後偷得浮生半日閑,在繼續去阿根廷訪問之前偷索幾k(跑幾公里),官方網站也上載了這一張晨跑的相片。就差在沒有把手上的Garmin 紀錄post出來,不然看上去就像某些跑步KOL一樣了。

JT_R2

好啦,或者有人說只不過是公關表演。不過到最近,Justin Trudeau的功夫終於要見真章。3月頭的時候Justin Trudeau到卑詩省訪問,在到訪位於維多利亞島上的海軍基地的時候,還順道參加了基地內的五公里比賽。他最後以23分鐘,平均接近四分半pacing完成了整條頗多上斜的五公里路程。

嘩,即使以一般跑者來說,這成績也不壞,更何況是日理萬機的一國元首?只想說領袖年青化,多少都是世界大趨勢。有時看到那些在政治上死佔位置,對時局指指點點的阿婆阿公,難免會覺得他們都半隻腳伸入棺材,又何苦不去好好享受餘下的人生, 而去干預牠們無法看見的未來呢?

有得揀,我都想揀一個喜歡跑步(或者任何運動)的政治人物。加拿大有,也羨慕不了這麼多。就且看我們幾時有這樣的人物出現。

作者Facebook 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edkinphoto/

View original post